《表2 通辽辖区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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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模式下民营企业融资策略研究——基于通辽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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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不完善。目前,国内大部分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最常用的方法就是从核心企业切入,忽视了供应链金融体系的其他企业。然而,核心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存在确定难和配合难的双重阻力。一是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关键”,确定核心企业的要求和门槛(资产、年收入等)较为严格,如表2所示。二是权责不对等,核心企业配合难。核心企业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担保、共享授信额度、提供真实交易证明和整个产业链条的信息流、物流等义务,承担很多的风险与责任,而权力可能仅有少量的管理费。因此,核心企业大多对供应链金融的积极性不高,主动配合银行和上下游企业提供信息和服务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