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财政分权对农业土地要素结构指数的回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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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对农业要素流动及其结构变迁的影响——基于1994—2017年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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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5第1列基础模型回归结果来看,财政分权在1%显著性水平上负向影响农业土地要素结构指数,说明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则农业土地要素结构指数越小,越不利于农业土地要素积累。从不同改革阶段来看,第2、3列分阶段回归结果显示,在“分税制改革”阶段财政分权对农业土地要素结构指数的负向影响并不显著,但在“税费改革”阶段非常显著,说明随着地方政府分权程度的增强,财政分权对农业土地要素结构指数提升的负向抑制作用更为明显。从不同区域来看,第4列以东部为基准的回归结果显示,财政分权与中、西部地区虚拟变量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均缺乏显著性,说明财政分权对东部农业土地要素结构指数的负向影响与中、西部没有显著差异;第5列以西部为基准的回归结果显示,财政分权与东、中部地区虚拟变量交互项的回归系数同样缺乏统计显著性,再次说明财政分权对西部农业土地要素结构指数的负向影响与东、中部没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