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G市法院2015年-2017年电子送达情况统计表》

《表1:G市法院2015年-2017年电子送达情况统计表》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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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动适用到主动适用:基于大数据应用的电子送达制度完善与路径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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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称目前的电子送达为被动适用模式?电子送达的流程一般分为三阶段:当事人确认电子送达地址、诉讼文书的电子发送、文书送达收悉情况的确认。电子送达的适用是以“受送达人同意”为前提的,这决定了电子送达是被动式触发的,法院只能积极引导当事人使用,而不能主动地直接适用。这种被动适用电子送达的方式,随着实践的深入,却无法在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下面以G市法院实践为例,尝试展现电子送达目前的运行状况。G市中院曾统计过2015年-2017年的电子送达情况,笔者把G市的11个基层法院编号为1-11号法院,表1是其电子送达的相关数据。G市法院是我国最早推行电子送达的法院之一,而且地处沿海发达地区,具备较好的软硬件基础,其电子送达的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