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取消药品加成后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情况》
2016年12月,四川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四川省省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方案》,按照总量基本平衡、按比补平减收等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形成了当期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本轮价格调整涉及的中医类项目有34项(占2.04%),除中医骨伤外,其余类别均有价格调整项目。价格调整幅度方面,中医综合所调项目为中医辨证论治,含门诊与住院,分职称呈现,为合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调整幅度较大(67%~200%),其他类别项目价格调整幅度在17%~22%(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6675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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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马原、张依彤、杨练 |
绘制单位 | 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