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后再保护之探讨——利益平衡视野下的判断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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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后再保护之探讨——利益平衡视野下的判断逻辑》
在独立的视角下,把著作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要保护的利益进行明确(总结如表1),再将上述利益带入复杂法律关系,利用利益平衡原则进行相应的取舍和限制,为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利益平衡”最优解。
图表编号 | XD0015567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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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冯晓青、刘瑞琪 |
绘制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