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德美日再制造汽车产品体系对比表》
通过对德国、日本、美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体系分析可知,德国为企业责任主导,日本为政府立法主导,美国为市场需求主导,三者之间的对比见表1所列。虽然各国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方面的主导模式不同,但发展体系却大同小异,基本上都包括政府立法、市场驱动、行业促进、企业负责、消费认可等5个层面。通过政府立法可以加强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各环节的法律保障,通过市场驱动丰富了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的市场运作方式,通过行业促进构建了完善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逆向物流网络,通过企业负责提升了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的质量,通过充分保障消费者使用再制造汽车零部件的权益,获得了消费者的广泛的认可。
图表编号 | XD0015319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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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王东燕 |
绘制单位 | 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