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六省(区)主要年份农民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
注:资料来源:1978年、1992年和2001年数据系根据《新中国五十五年统计资料汇编》有关表格整理所得,2010年数据系根据各省(区)统计年鉴有关表格整理所得,2018年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表6~29整理所得。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六省(区)的农民收入(3)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增速稍慢。我们经过认真计算核实,1978年~2018年的40年间,六省(区)的农民收入由1978年的148.50元增加到2018年的12416.70元,增加了82.61倍,年均名义增速为11.70%。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年均增速最快,为12.35%;西藏自治区最慢,为11.02%。同期,全国的农民收入由133.60元增加到14617.00元,增加了108.43倍,年均名义增速为12.45%。六省(区)年均比全国平均水平慢了0.75个百分点,最快的内蒙古自治区年均比全国平均增速慢了0.1个百分点,最慢的西藏自治区年均比全国平均慢了1.43个百分点,具体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239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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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游琰、郑宝华 |
绘制单位 | 云南省统计局统计教育科研中心、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