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所记载的诬告与惩罚措施》
秦汉时期“为吏不谨”的现象较为普遍。《史记·韩长孺列传》记载:“其后安国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5](p2859)又《史记·张丞相列传》载:“任敖者,故沛狱吏。高祖尝辟吏,吏系吕后,遇之不谨。任敖素善高祖,怒,击伤主吕后吏。”[5](p2680)据此不难推断,《岳麓书院藏秦简(四)》简230—231所载嫌疑人不到县廷接受讯问,很可能是因惧怕酷吏的逼供,故而选择直接逃亡。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中关于“诬告”及其惩罚的内容也从侧面反映出这种现象已比较常见,为表述方便,特列出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158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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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刘玉堂、薛源 |
绘制单位 | 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湖北大学文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