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
我国已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资金支持,发展基金包括国家政府的专项基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是目前补贴可再生能源上网发电的主要资金来源。自2006年以来,我国先后5次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从最初的0.1分/千瓦时逐步提高到1.9分/千瓦时(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115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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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李颂中、刘通、张震宇、张健 |
绘制单位 |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