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涉企收费清单制与企业减负效应的回归结果》
如表3是运用模型(1)检验清单制对企业减负效应影响的回归结果,其中清单制用年份变量YEAR替代,YEAR=1表明清单制实施后的年份,YEAR=0表明清单制实施前的年份。以企业实际涉企收费负担率EFR量化企业减负效应,EFR越小表明企业减负效应越明显。YEAR的估计系数为-0.075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清单制与涉企收费率负担呈现负相关关系,即清单制实施后企业的实际涉企收费率负担率显著降低,验证假设1。并且各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均小于10,说明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图表编号 | XD0014915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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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蒋文超 |
绘制单位 |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