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持证方监管强度:英国核安全监管实践(2018—2019)研究》
ONR对监管方法与监管对象/内容同等重视,对监管对象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管。ONR在2018—2019年度对持证核厂址的监管强度见表2[2]。ONR根据对一系列安全安保指标(3项安全特征与4项安保特征)的综合客观评价确定对每个厂址的监管强度。安全特征包括安全业绩、风险管控、领导力与安全管理,安保特征包括基于安保评估原则的安保计划、安保战略、安保操作、安保合规情况及改进能力。监管强度由低到高分别为常规监管、重点监管和特别监管,其中常规监管适用于在正常监管之外不需再额外分配监管力量的厂址,强化监管涵盖的是在上述安全与安保特征影响下需要监管方额外关注的厂址,特别监管针对的是在强化监管的基础上仍存在问题与风险的厂址。
图表编号 | XD0014797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30 |
作者 | 温玉姣、封祎、栾海燕、黄子健、张庆华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