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债转股公告时已成为僵尸企业的时间和数目》
注:利用企业在债转股公告之前各年度披露的财务数据,依据FN-CHK标准进行判定。
如果仅依据债转股公告当年的情况进行判定,则容易将经营上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误判为僵尸企业。我们利用债券市场上企业公告的财务数据,分析了19家僵尸企业在债转股公告之前各年度是否符合FN-CHK判定标准,结果见表1。从中可以看到,19家僵尸企业在债转股公告当年已成为僵尸企业达2年或2年以上,其中有3家连续5年为僵尸企业,甚至1家连续6年为僵尸企业。
图表编号 | XD0014647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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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3 |
作者 | 李曜、谷文臣 |
绘制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