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类型小区对物业维修资金缴纳主体的选择情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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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困境与管理模式研究——以广州市老旧小区为例》
Pearson chi2(9)=44.4911 Pr=0.000
老旧小区居民缴纳物业维修资金的意愿不强,对政府仍有很强的依赖心理。在纳入模型的样本中,40.26%的受访者认为物业维修资金的缴纳主体为全体业主,36.99%的受访者认为应由业主与政府共担,10.64%的受访者认为应由政府部门缴纳,12.11%的受访者认为应由建设单位或者物业企业缴纳。各类小区的统计情况显示,商住混合式小区和老城街坊型小区业主更认同业主为缴纳主体,单位型小区认为缴纳主体为业主的比例最低,仅为26.21%(表3)。
图表编号 | XD0014522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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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7 |
作者 | 陈德豪、吴开泽 |
绘制单位 |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