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 NICHD BPD临床诊断和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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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肺发育不良定义和诊断标准的演变、现状及思考》
注:1)IPPV除外因原发气道疾病或中枢性呼吸衰竭行呼吸机治疗;IPPV:有创正压通气;N-CPAP: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表中数值均为氧浓度
2018年发表了NICHD研讨会形成的BPD定义和诊断标准的新共识(表1)[16]。新的BPD定义回到了经典的组织学表现,并强调BPD存在持续肺间质病变的特征和放射学有肺间质病变的证据,改进了BPD诊断应用的早产儿不同胎龄而统一为<32周;对临床是否存在BPD的评估时间点改为统一的纠正胎龄36周,而不是原有评估标准在不同胎龄的不同生后时间。同时对氧依赖做出了相对量化的比较确切的定义:即超过连续3 d需要一定方式的呼吸支持或氧疗才能维持动脉氧饱和度在90%~95%以上。NICHD新标准对BPD严重度的分级较2001年标准有很多改变;将近年应用比较多的包括无创正压通气(NIPPV)等呼吸支持方式均纳入为临床干预的标准,将氧疗方式和不同氧浓度做了分类,对不同呼吸支持方式的氧浓度分类也更为详细。这些改进对于临床确定BPD及其严重度更易把握。另外考虑到病因的多源及复杂性,新的定义和标准去除了应用过机械通气和氧疗这一必要条件。尽管新的BPD标准在定义上强调了相关影像学标准,但在具体诊断上还是仅限于临床干预及其结果。相信在新的标准发表以后会有对其临床应用、流行病学数据的意义以及预后相关性的研究不断出现。
图表编号 | XD00143922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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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6 |
作者 | 朱建幸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新生儿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