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深度学习的领域—能力兼容性框架》
资料来源:American Institutes for Research.Evidence of Deeper Learning Outcomes[DB/OL].[2017-04-08].http://www.air.org/sites/default/files/downloads/report/Report_3_Evidence_of_Deeper_Learning_Outcomes.pdf.
直到2012年,威廉和弗洛拉·休利特基金会(The William and Flora Hewlett Foundation,简称WF-HF)把深度学习阐释为六个相互关联的核心竞争力,即核心学业内容知识的掌握、批判性思维与问题解决、有效沟通、协作能力、学会学习、学术心志。[2]美国国家研究理事会将学习者在深度学习中发展的能力划分为认知、人际、自我三大领域,并定义深度学习为“学习者将某一情境下的所学的内容应用于新情境的过程”[3]。在此基础上,美国研究学会(America Institutes for Research,简称AIR)又将两者加以匹配,由此得到了深度学习在领域维度与能力维度的兼容性框架(参见表1)[4]。溯源深度学习发展的历史脉络,我们发现,2012年以来的深度学习研究已经突破了传统的认知领域,在融合时代元素的基础上,顺应社会需求,把人际领域和自我领域纳入到深度学习之中,构建起了科学、全面的理解框架。
图表编号 | XD0014346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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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6 |
作者 | 李敏 |
绘制单位 |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