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完成脊灰病毒封存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拟开展的核心工作》
要最大程度地、长期地降低脊灰病毒泄露风险,首先要完成对以上机构的登记,调查哪些机构持有Ⅱ型脊灰病毒和潜在感染性材料,再确定在这些机构中哪些机构为PEF允许长期保持Ⅱ型脊灰病毒,并对PEF进行审核。鉴于脊灰病毒封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基于中国既往封存和销毁WPV及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成功经验[11],中国需要制定三阶段封存所有脊灰病毒的完整方案,基于已有系统设立领导组、工作组、相关协调和职责机制,认可GAPⅢ等国际通用标准为脊灰病毒封存的国家标准。中国脊灰病毒封存认证拟定开展的核心工作见表1,各利益相关方见图1。WHO为NAC、PEF等提供培训等技术支持。
图表编号 | XD00142853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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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6 |
作者 | 左树岩、尹遵栋、许文波、祝双利、Varja Grabovac |
绘制单位 | 世界卫生组织驻中国代表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办公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