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研究组与参照组临床疗效比较[n(%)]》
注:与参照组比较,aP<0.05。
治疗后第3天,研究组总有效率为8 8.3 3%,高于参照组的7 1.6 7%。治疗后第7天,研究组总有效率为9 3.3 3%,高于参照组的8 1.6 7%。第3、7天总有效率均优于参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 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255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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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王赟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工人医院)眼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