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年能源系统的体制、赋权代理利基、利基类别》
注:*中国风电、光伏在总发电量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风电4%、光伏1%。
这些分类也符合《中国能源发展年鉴2017》中“能源消费总量和构成(发电煤耗计算法)”中的各类能源消费比重数据,根据各类能源的消费比重,可以确定2016年中国能源系统中的体制和利基,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4187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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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王江、张翔 |
绘制单位 | 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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