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淮河源重点生态功能区土地利用碳排放量及经济价值》
注:表中正值表示碳源效应,负值表示碳汇效应.
利用土地碳排放法核算淮河源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下限结果见表5.由表5可以看出林地和建设用地是淮河源地区主要碳汇和碳源,对区域总排放量具有决定作用.从总碳排放量的角度看,淮河源各县(区)均属于碳汇区,应接受不同程度的生态补偿.其中商城县和新县碳吸收效应最大,接受的生态补偿金额最高,分别为13.85亿元和13.48亿元;相比而言,息县碳汇效应最小,仅有9.96万t(C),接受的生态补偿额最少,约为0.27亿元.综合前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的生态补偿上限额度和土地碳排放核算的生态补偿下限额度,淮河源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境内各县(区)生态补偿标准范围见表6所示,结果显示淮河源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标准为222.64亿元,基于土地利用碳排放的生态补偿标准为64.84亿元.
图表编号 | XD0014046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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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郜彗、张祥耀、刘明华、高军波、魏巍 |
绘制单位 | 信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河南省水土环境污染协同防治重点实验室、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软科学研究基地、信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河南省水土环境污染协同防治重点实验室、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软科学研究基地、信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河南省水土环境污染协同防治重点实验室、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软科学研究基地、信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河南省水土环境污染协同防治重点实验室、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软科学研究基地、信阳师范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河南省水土环境污染协同防治重点实验室、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软科学研究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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