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不同划分方式》

《表3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不同划分方式》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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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分类——以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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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非遗的分类上,现有研究所描述的分类体系不同于“十分法”的最大特点是将“杂技”单独列类。代表性的分类观点有《手册》[6]中考量了各种艺术形式本身的构成以及在民俗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拆分成民间杂技和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两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以下简称《概论》)[10]中的划分与《手册》类似,也认为杂技在生活中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表演艺术形式,因此,在第一批国家级名录的划分基础上,将杂技单列成类,将竞技类扩充为传统武术、体育、竞技。再如,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下文简称《论非遗分类》)[20]中,杂技同样被单独列出置于传统艺术类之下,而将武术、游戏与竞技三类放在一起组成传统健身类。细分结构对比如表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