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复发情况对比n(%)》
个案组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及再住院率分别为3.3%及6.7%,显著对于对照组的20.0%及26.7%,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3778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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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章艳、宫晓鸿、杨丽、杨娜 |
绘制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个案组精神分裂症的复发率及再住院率分别为3.3%及6.7%,显著对于对照组的20.0%及26.7%,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3778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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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5 |
作者 | 章艳、宫晓鸿、杨丽、杨娜 |
绘制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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