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司法鉴定相关地方立法和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统计表(3)》
《决定》出台后,学者总结了统一司法鉴定体制涉及到的主要的制度: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准入制度;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名册管理制度;鉴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鉴定活动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度;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制度;司法鉴定继续教育制度。除了这些基本制度,还应当制定司法鉴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涉及执业道德规范、诚信等级评估、出庭作证办法、资质认定评估办法等[3]。在《决定》出台了十五年的今天,制度建设总体取得了较高的成就,基本完成了《决定》和改革的初衷,对上述制度设想的实现情况,也可以做一些分类梳理:一是,上述制度大多数都已经制定并在有效实施中,如司法鉴定登记和准入制度;二是,部分制度经历了出台和修订完善,如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制度、司法鉴定资质认定评估办法等;三是,部分制度仍在征求意见和分类别分步骤逐步出台过程中,如鉴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1)、出庭作证办法(2)、各类技术标准等;四是,一部分鉴定制度需结合司法实践进行调整建立,如湖北等地出台《湖北省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多地出台司法鉴定诚信管理制度(表1)。
图表编号 | XD0013688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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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5 |
作者 | 潘溪 |
绘制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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