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社会创业与包容性创业的区别》

《表1 社会创业与包容性创业的区别》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论精准扶贫战略下中国高校开展包容性创业教育的理论路径》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其次,包容性创业不是“新瓶装旧酒”,而是与社会创业具有一定差异的新型创业形态。二者的差异根源于将贫困群体视为“消费者”还是“有效生产者”的不同认知,主要区别体现在创业主体、创业目的、创业类别、服务对象和支持措施五个维度(如表1)。社会创业是一种自上而下(topdown)的创业模式,将贫困群体与社会所关切的问题作为创业服务对象,通过一批有志于“满足未被满足的社会需求,解决政府无力解决的社会问题”的大学生、企业家和决策者等主体不以营利为目地参与公益项目或企业的开办。为确保社会创业项目或企业保持稳定运转,往往需要从政府或基金会的补贴、个人的捐赠亦或是生产的各种产品、社区服务、废物回收利用和公平贸易等诸多途径获取必要的资金。[26]但是,尽管社会创业活动覆盖了解决贫困问题这一动机,NGO与社会福利机构的存在也在减少贫困问题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活动很少能直接帮助穷人摆脱贫困。[27]与社会创业不同,包容性创业是一种自下而上(down-top)的创业模式,作为创业主体的贫困群体自觉参与和组织创业活动。包容性创业以所有人在社会中均可获取平等的机会为前提假设,[28]并不预设较高的创业门槛,认为贫困群体不应仅被视为经济“提质增效”的被动受益者和创业活动的“局外人”,而应通过参与创业活动实现“自给自足”,努力成为经济增长与社会进步的重要贡献者。正因如此,包容性创业并不要求创业类别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技术价值,希冀贫困群体在以切实可行的创业项目服务于普通消费者的同时获取满足个体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利润。政府、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在包容性创业的初期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贫困群体创业实践的日趋稳定和步入正轨,则可以通过资金的正常周转维持创业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