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关于远程医疗服务及收费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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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难点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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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整理得到

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技术手段的远程会诊、远程治疗和监测、在线疾病诊断等多种医疗服务,是互联网在医疗行业的新应用,因此对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管理也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我国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主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由这些行政管理部门相互协调制定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政策。[1]在我国开展最为广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是远程会诊、远程治疗等项目,早在1999年卫生部就下发了《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远程医疗会诊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物价部门共同确定其收费标准。[2]同年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卫生专用网远程医疗服务收费的批复》,列出了卫生专用网远程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会诊等级、会诊类型及会诊时间进行收费,如常规实时动态三级会诊的出诊为每30分钟2000元。在2014年与2018年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又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及《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对远程医疗服务行为进行规范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