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常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2019年上半年石油类测定结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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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搅拌萃取-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常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石油类》
(1)按照《HJ/T 91—2002》要求,测定结果<最低检出限时,填最低检出限,再加“L”,统计时以零计。
按照上述建立的自动搅拌液液萃取-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常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6个水质监测点位的样品中石油类指标,2019年上半年的监测数据见表5。由表5可知,所有数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Ⅰ~Ⅲ类水标准。其中,魏村水厂石油类上半年均值最低,结果为0.01 mg/L,长荡湖和滆湖的石油类上半年均值最高,结果均为0.03 mg/L。
图表编号 | XD0013355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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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30 |
作者 | 蒋少杰、金珊、施昕澜、谢文理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