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撒切尔政府时期主要城市更新政策》
1979年,撒切尔政府开始执政后,一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公私伙伴合作”机制成为内城更新政策的主导。政府通过各种优惠的开发政策、经济补贴、税收减免、简化规划审批等措施(见表1),鼓励和吸引私人投资对内城的废弃衰败地区进行改造开发,以促使城市产业结构更新与城市经济再生。中央政府绕开地方政府,授权成立城市开发公司(Urban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作为政策实施机构,从而更有效率地利用政府公共投资撬动私人资源投入。这一阶段的城市治理主要为私有化与市场化方式,使得此时的合作关系更多地表现为中央政府与私有部门之间的合作,而地方政府和社区组织被排除在伙伴合作关系之外。
图表编号 | XD001318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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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20 |
作者 | 李杨、宋聚生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