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小型电视塔电磁环境影响特征分析》
根据《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 10.3—1996)[4],单个项目的影响必须限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5]中规定限值(表2)的若干分之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取场强限值的1/或功率密度限值的1/5作为评价标准。即电场强度限值为5.4 V·m-1,功率密度限值为0.08 W·m-2。
图表编号 | XD0013171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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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贝新宇、吴少旭、张晓东 |
绘制单位 |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