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出租、出借收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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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财一体化视角探析政府会计双系统平行记账的技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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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进行记账凭证的处理时可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思路:第一种思路是财务会计凭证的凭证号与预算会计凭证的凭证号各自单独编号,即两个系统的记账凭证是平行进行的,体现在两张不同的记账凭证上。这就要求系统在触发预算会计核算时,要弹出一个新的记账凭证界面来独立完成一张预算会计的记账凭证。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的类型应设置为“财”“预”两种,财务会计凭证按“财1”“财2”……依次编号,预算会计凭证按“预1”“预2”……依次编号。这种思路的优点在于方便单独查阅或加工分析财务信息与预算信息;不足之处体现在不便于发现财务信息与预算信息的关联,信息集成度不够,不方便实现两个系统信息的共享。第二种思路是同一笔业务的财务会计凭证与预算会计凭证共用一个凭证号,即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的分录同时体现在一张凭证上。这要求系统在触发预算会计核算时,弹出窗口生成的预算会计分录作为财务会计分录的附属,反之亦然。此种情况下,记账凭证的类型可以不需要单设预算会计凭证号或财务会计凭证号,只需按照核算的需求设置“记”一种或“收”“付”“转”三种即可。这种思路的好处在于可以将财务会计信息与预算会计信息集合在一张凭证上,信息集成度高,方便查询比较财务信息与预算信息;不足之处在于财务信息与预算信息混在一起,给单独查阅、输出预算信息或分开编制报表增加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