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新准则下的财税处理》
注:(1)新准则第十八条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除了国债利息收入享受免税收入外,还有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税收入、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图表编号 | XD001313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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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20 |
作者 | 蔡江新、高允斌 |
绘制单位 | 江苏安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