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高职院校与本科学校联合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合作模式分省情况一览表(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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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学校举办本科专业教育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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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据教育部官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官网、高职学校官网和知网等可靠信息来源统计,全国至少有368所高职学校举办了本科专业教育,占2018年1418所高职学校总数的25.95%,涉及汽车、机械、电子、信息、建筑、服装、经管、金融、航海、化工、医药、护理、教育等几乎各行各业725个专业点,在校生12.4万余人,见图1、图2。江苏、山东、广东、湖北、海南、福建、新疆、内蒙古、江西、河南、上海、北京、辽宁、四川、广西、浙江、重庆、陕西、河北、安徽、天津、吉林等22省、市、自治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组织本省(区、市)高职学校试点本科职业教育,主要采用联合办学方式,大多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一般只招收本区域内考生。合作模式主要有分段贯通培养模式、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四年制合作培养模式。江苏、山东、广东、湖北、海南、新疆、内蒙古、上海、北京、重庆、陕西、吉林、山西、黑龙江等14省、市、自治区大多采取3+2分段贯通培养模式,江苏、广东、新疆、海南、江西、河南、上海、辽宁、广西、浙江、河北、安徽、天津、吉林、福建、山西、贵州、甘肃等18省、市、自治区采取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江苏、海南、新疆、上海、山西和吉林等6省、市、自治区同时采用以上两种模式),福建、四川、广东和广西高职学校和本科学校采用交替合作培养模式(广西同时采用后两种模式)。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