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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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频重复经颅磁刺激联合镜像疗法对脑梗死患者上肢运动功能恢复的临床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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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7年2月~2018年1月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康复医学科住院治疗的脑梗死患者60例。入选标准:符合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学术会议制定的诊断标准[2],经颅脑CT或MRI证实脑梗死;年龄35~70岁,首次发病,病程2周~6个月;病情平稳,意识清楚,无视觉障碍,无严重失语,可接受治疗性指令;单侧肢体瘫痪,患侧上肢Brunnstrom分期II~IV期,肌张力改良Asworth分级≤Ⅱ级;坐位平衡至少达到1级;患侧脑区运动诱发电位可测出;治疗前患者本人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病情不稳定,进展性卒中或出现继发性脑出血;严重视听障碍,言语或认知功能障碍,不能理解并配合指令;合并严重的心、肝、肺、肾等其他脏器疾病;既往有癫痫病史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有起搏器、体内有金属植入物或颅骨缺损者;妊娠期妇女。剔除及脱落标准:不符合纳入标准而误入者;未按规定完成治疗者;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判断者。终止观察标准:出现病情加重的应立即终止观察;患者自行退出研究。将60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0例,所有患者均完成此次研究,治疗期间未出现明显不适而终止治疗。2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