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比较[n(%)]》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对照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4.6%,与试验组的98.2%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839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段黎明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对照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4.6%,与试验组的98.2%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839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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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段黎明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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