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单位:%中国城镇家庭户住房来源构成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住房产权状况根据产权归属可分为自有住房、租赁住房和其他住房,其中自有住房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房、购买原公有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与两限房和自建住房;租赁产权房包括租赁廉租房、公租房和租赁其他住房。根据以上分类标准,分别计算出各年份的自有住房率、租赁住房率和其他住房率,2015年我国城镇家庭户的住房自有率为79.16%,与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住房来源数据相比,提高1.63个百分点,稳中有升(表5)。对比2005年、2010年和2015年城镇居民住房来源数据(表2)可以发现,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作为住房来源的家庭户占比明显上升,而购买及租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比例逐渐下降。这说明,随着我国公有住房私有化进程的加快,住房市场已成为我国城镇家庭户获得住房的重要途径;我国自2009年以来的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在总体上还没有跟上人口城镇化的步伐。
图表编号 | XD001282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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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27 |
作者 | 虞晓芬、徐筱瑜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