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卫生行政部门应急能力评估重点问题》
卫生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以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为指导,结合卫生应急工作的实际特点,经专家论证而形成。卫生行政部门的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8个一级指标,24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依据评估指标制定相应的赋分标准,省、市、县三级机构的评估总分满分均为900分。其中,一、二级指标及其赋分标准详见表1。三级指标的测量通过多种类型的问题(如是非型、数字型)来实现,部分评估的重点问题条目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2718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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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0 |
作者 | 吴洪涛、王超男、廖凯举、李冰、许真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