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亚洲城市耦合协调度的相对指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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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耦合协调度的视角看亚洲城市经济竞争力——基于亚洲566个城市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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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数据来源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数据库。

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及产业体系等解释性指标指数与经济竞争力指数的比值称之为相对发展指数,反映各解释性指标相对于城市经济竞争力的相对发展程度。表5分析了亚洲各地区城市的解释性指标相对于经济竞争力的相对发展程度。一般情况下,相对指数范围在0.8~1.2,说明二者发展较为同步,低于0.8或高于1.2则为滞后发展或超前发展。由表5得知,亚洲566个样本城市的营商成本、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的相对指数普遍高于2,超前于城市经济竞争力的发展。亚洲城市的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及产业体系的相对指数普遍较低,滞后于城市经济竞争力的发展。亚洲城市的人力资本相对指数是1.2左右,几乎与经济竞争力同步发展。南亚城市的相对发展水平总体高于其他区域,其中科技创新及产业体系滞后于经济竞争力发展水平,人力资本、当地需求、营商成本、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超前于经济竞争力发展水平。南亚城市金融服务相对发展指数高于亚洲城市相对发展指数均值,东亚、西亚及东南亚城市金融服务相对发展水平较低。东亚、南亚城市科技创新相对发展指数较高,但也滞后于城市经济竞争力的发展。东亚城市人力资本和当地需求的相对发展指数均低于亚洲城市相对发展指数均值,但和城市经济竞争力的发展基本处于同步状态。在亚洲城市较高的营商成本、营商环境、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相对发展指数中,东亚和东南亚城市的相对发展指数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