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类城际轨道系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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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和大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模式选择——对地铁化运营+高铁速度的城际轨道交通系统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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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际轨道交通在定位上属于区域轨道交通,在轨道交通体系中,是介于国家级干线交通和城市(城区)内部交通之间的一个交通层次。因此它的全称是“区域性城际轨道交通”,在国外被称为Regional Rail System,即区域轨道系统。城际轨道交通是指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经济区域的主要中心城市之间或在某一大城市轨道交通通勤圈范围内修建的便捷、快速、运力大的客运轨道交通系统。[1]朴爱华将城际轨道交通系统划分为区域城际轨道交通主轴系统和大城市城际轨道交通通勤系统两大类别,两类城际轨道交通系统在开行距离、服务对象、客流特点、服务水平、运输组织等多方面具有不同的特点(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