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某三甲医院改革前后医疗费用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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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某三甲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前后一年的运营效果分析》
改革后,医院的药品费用在医疗费用的比重从43.81%下降到33.41%,诊查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由0.78%上升到1.47%,床位费用由1.48%上升到2.52%,治疗费用由8.33%上升至12.80%,护理费用由1.20%上升至3.55%,手术费用由2.64%上升到4.06%,与改革的方向基本一致。改革重点要降低的医疗服务项目中,检查费用占比由15.06%降到14.97%,化验费用占比由13.13%上升至13.39%,检查费、化验费结构调整不理想,医疗服务收入中药品费、检查费和化验费用占比较高,医院的收入结构大致得到了优化,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2548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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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冯添、姜小明 |
绘制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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