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收入异质性:社会资本、消费行为选择与消费升级——基于CFPS(2016)的实证检验》

《表9 收入异质性:社会资本、消费行为选择与消费升级——基于CFPS(2016)的实证检验》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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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消费行为选择与消费升级——基于CFPS(2016)的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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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汇报了不同收入水平下社会资本对家庭消费结构的影响,其中收入阶段的划分以家庭人均收入作为分组依据;并进行分位数回归。从表中可以看到,在采用普通的OLS回归模型时,社会资本均显著促进了不同收入阶段的家庭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但采用克服内生性的工具变量法时,结果显示社会资本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提高了家庭人均收入位于前25%阶段的家庭发展型、享受型消费支出的占比,在5%统计水平上显著促进了家庭人均收入位于最低25%阶段的家庭消费结构的改善,虽然也改善了其他两个中间阶段的家庭消费结构,但是并没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可能的原因如下:首先,对于收入为前25%的高收入家庭来说,高水平的经济实力表明处于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此时所建立的社会网络质量更高,由此形成的社会资本更具经济效益,所以无论是更有效的收入效应,抑或是更高水平的消费示范效应,均会刺激家庭产生较强的消费升级的意愿。其次,收入在最低25%阶段的家庭一般处于社会底层,所从事的工作也属于工资收入很低的岗位,购房对他们来说是遥不可及的;即使亲戚朋友间形成的社会资本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且作为附加的“保险”,社会网络也帮助他们获得了收入相对可观的职业,但其在居住条件很差的情况下仍不会产生购房意愿,不过此时长期处于压制状态的发展型与享受型消费需求则会得到很大的释放。最后,对于收入处于中间阶段的家庭而言,尽管积累的社会资本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即增加家庭收入与提高社会地位;但房贷压力显然会抑制改善消费结构的意愿。由此可见,社会资本促进家庭消费结构升级的效果只有在高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中才有效,而中等收入家庭会因房贷压力而弱化该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