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肺栓塞严重程度和早期(住院期间或30天)死亡风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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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肿瘤合并肺动脉栓塞患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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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符合以下临床表现之一:心脏骤停、梗阻性休克或持续性低血压。

一旦诊断成立,对患者进行风险分层(见表1)对于治疗决策的制定十分重要。该风险分层具有具体的治疗作用,从低危患者的院外治疗到(中)高危患者的再灌注治疗。依据ESC指南[26],PE治疗包括支持治疗,全身抗凝和考虑再灌注治疗。其中,支持治疗包括氧疗和辅助通气、药物治疗急性右心衰竭、机械循环支持和氧合以及心脏骤停的高级生命支持。全身抗凝可选择皮下或静脉注射低分子或普通肝素,或口服非维生素K拮抗剂(如阿哌沙班、依多沙班和利伐沙班)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两类口服抗凝药疗效相当,非维生素K拮抗剂出血并发症低,目前指南优先推荐使用。除全身抗凝外,高危PE患者应接受再灌注治疗,通常优先选择全身性溶栓治疗,此外可使用导管取栓并局部溶栓治疗和外科血栓切除术。再灌注治疗在中度危险性PE的管理中尚存在争议,仍需要进一步研究以明确哪些PE患者可从再灌注治疗中受益最大[27]。PE的治疗强调严格遵守相关指南推荐进行,因为研究发现不遵守指导原则与较差的结果独立相关,死亡率、复发性静脉血栓栓塞率和出血率均显著升高[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