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性别失衡对女性地位和婚姻家庭权益的不同影响》
性别失衡会对女性的地位和婚姻家庭权益产生不同影响。韦艳等(2009)认为,性别失衡会造成女性缺失现象,并对女孩生存状况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29]。宋月萍、张婧文(2017)通过研究发现,在性别比偏高地区的妇女将更有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伤害,性别失衡加剧了女性遭受不同类型的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30]。然而,蒲琨、陈讯(2018)的研究则发现,在因性别失衡导致的婚姻挤压情况下,农村返乡年轻女性的家庭地位反而得到了提高[31]。张彬斌、汪德华(2018)的研究则指出,男多女少型性别失衡会提高女性离婚率,而女多男少型性别失衡会降低女性离婚率[32]。可见,不同研究者在性别失衡对妇女地位和权益影响的认识上存在不同观点,大致可以归纳为积极、消极、中立三类观点(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2492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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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01 |
作者 | 贾志科、李树斌、周鹏飞 |
绘制单位 | 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