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生育政策与已婚女性工资:混合效应回归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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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机会成本与生育需求——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的微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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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参数的估计值在1%、5%、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聚类标准误。个体和家庭特征包括年龄、年龄平方、教育年限、户籍、政治身份、工作单位所有制和家庭收入水平,地区特征以所在省份的虚拟变量表示。

表4列出了计划生育政策和工资的回归结果。表中第1~3列使用是否受计划生育政策约束的虚拟变量(treat)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第4~6列使用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程度(diff_zinv)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并依次控制了个体特征和地区特征。回归结果显示,当没有控制个体特征和地区特征时,生育政策对已婚女性的工资收入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受生育政策约束的个体比不受政策约束的个体平均工资高出85.4%,同时个体每少生育一个子女,平均工资上升41.3%。依次控制个体特征和地区特征后,政策变量的回归系数逐渐减小,生育率下降的收入效应逐渐降低。本文重点关注控制了个体特征和地区特征的回归结果,发现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已婚女性平均工资水平提高了5.8%;而且,受政策限制,已婚女性少生育一个孩子,工资提高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