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40—1941年各战(省)区军粮局统计》

《表3 1940—1941年各战(省)区军粮局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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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陆军粮政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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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严宽:《军粮经理之过去现在与将来》,《陆军经理杂志》1942年第2期。

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开始推行征兵制,为适应新军制需要,兵员主食公给开始施行。1940年国民政府军政部开始推行粮饷分开制度,规定部队主食公给(由军粮供给机构统一划拨),并开始在各战区作战部队分期试办。为统筹部队主食,国民政府在中央设立军粮总局负责主持该业务。在军粮总局的积极推进下,川黔两后方省率先实施,随后在各战(省)区普遍推行。随之,军粮总局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亦逐步建立,所有战(省)区驻地军粮局,除1940年设立的11处外,又增设驻晋军粮局,将云南军粮采办处改为驻滇军粮局。至此,各战区及重要省区主办军粮的补给机构已普遍设置(详细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