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干预前后的IOS肺功能各指标比较 (±s, kPa·L·s)》
a:P<0.05,与对照组比较
哮喘患儿HAV疫苗干预后6个月,干预组IOS肺功能R5-R20低于对照组,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12个月后,干预组Zrs、Fres、R5均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87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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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10 |
作者 | 余丹、陈建平、何念海 |
绘制单位 | 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儿科、西安天佑儿童医院儿科、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儿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