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96年-2017年民办学校数量(单位:万)(3)》
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22]西方国家之所以存在大量捐赠办学,与其宗教慈善文化和税收法制密切相关。例如,美国和英国的许多私立学校都是由教会创办,荷兰95%的私立学校与宗教团体有关,法国和拉丁美洲也有不少由天主教创办的私立学校。[23]同时,以西方宗教和哲学为基础的慈善文化以及相应的税收法制也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24]我国不具有浓厚的宗教慈善文化传统,大量的民办学校并非出于捐助目的而形成。从表1可以发现,我国民办学校在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可以取得合理回报之后才大量出现。全国人大教科文委的调查也显示,“仅有10%的民办学校举办者系出于公益性目的,90%以上是要营利与回报的”[7]47。
图表编号 | XD0011798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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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张海鹏 |
绘制单位 | 西南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