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的现实基础》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都是为消除农村贫困问题而作的基础性安排。农村低保的行政管理职能以民政部门为主,扶贫开发的行政管理职能以扶贫部门为主。农村低保是“输血式”救助,关注低保户的生存权;扶贫开发是“造血式”扶贫,关注的是贫困户的发展权。农村低保作为一项保障性制度,目标在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扶贫开发通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培育,目的重在减少贫困人口。农村低保侧重于现金救助,确定最低生活标准后,按其收入水平给予补差;扶贫开发则多以项目的形式,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配置资源。就其政策属性而言,农村低保具有救助性质,本质是社会政策,扶贫开发具有投资性质,本质是经济政策。
图表编号 | XD0011467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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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孙远太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