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文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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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耦合协调及融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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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分别从总量情况、机构数量、政府推动和经营情况等四个方面,分析文旅融合后的特征。首先,从总量来看,景区是旅游业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旅游景区官方名称冠以“文化”二字,如良渚玉文化园等3A级旅游景区,那么其“旅游+文化”的特征比较明显,这一类型景区的数量多少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当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的总量情况。此外,在自媒体经济繁荣的当代,各地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良好的实践往往会通过媒体宣传和推广,故将“文旅”作为关键词进行网页新闻检索,得到的检索数量多少也可以作为反映文旅融合总量的指标之一。其次,从机构数量和政府推动来看,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作为政府主导型产业,政府行使“市场裁判员”职责时,往往会奖优罚劣,对文旅融合发展较好的区域进行冠名,例如浙江省自2015年开始认定浙江省省级文化旅游示范基地,自2016年开始认定浙江省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示范点。如丽水莲都古堰画乡等多个特色小镇,既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又是省级特色小镇文化建设示范点,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经典文化产业、小镇公共特色文化配套方面工作成效良好,并动态发布了官方新闻。这些政府冠名的景点及其官方新闻,可以作为反映文旅融合的指标之一。最后,从经营情况来看,在文化类上市公司年报中,若其包含了旅游主营业务信息,则能说明该公司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共同发展。由此构建文旅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