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斯里兰卡增值税变化情况表》
以斯里兰卡卢比为币种单位的合同金额,按1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2014-2015年税率为11%,2016年度增值税率在11%与15%之间发生多次变化,自2016年11月起税率调整为15%(增值税税率不稳定),见表2。直接出口商品和部分项目可享受零税率或免税,计税基数为应纳税销售收入。进口环节增值税征税管理部门为斯里兰卡海关,其他环节增值税征税管理部门为斯里兰卡税务局。
图表编号 | XD0011327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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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袁新祥、李世广 |
绘制单位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