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弗里德曼提出的世界城市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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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全球化对城市影响的讨论过程中,国外学者主要采用了世界城市(World City)和全球城市(Global City)概念,以描述城市全球化发展的过程及其所达到的状态或结果。1915年,格迪斯(Geddes)首次提出世界城市概念。1966年,霍尔(Hall)发展了这一概念,并讨论了当时典型的七个世界城市的功能和空间。霍尔(Hall,1966)认为,世界城市是主要的政治权力中心,首都、国际组织或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地,金融、商贸总部所在地,工业中心,交通枢纽,医疗、法律中心,文化、科研中心,信息中心,特别商品和服务业集聚中心,全球性会议首选地。1986年,弗里德曼(Friedmann)的《世界城市假说》(The World City Hypothesis)从新的国际劳动分工角度出发,着重研究了世界城市的等级层次结构布局;继承了既有的“核心—半边缘—边缘”世界区域思想,并根据工业化的不同阶段,将世界城市分为了“核心首位—半边缘首位—核心次位—半边缘次位”四个层级;接着从资本配置、全球控制力、人口迁移、空间和阶级的两极分化等七个方面总结了世界城市的主要特点。弗里德曼等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世界城市是全球经济系统的中枢或组织节点,并且集中了控制和指挥世界经济的各种战略性功能(Friedmann and Wolff,1982)。弗里德曼(Friedmann,1986)讨论由30个城市组成的世界城市体系(表1),使世界城市理论得到了广泛关注。在1986年弗里德曼的世界城市体系中,尚无中国大陆的城市入选。但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中国城市的全球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戈特曼(Gottmann,1989)认为,世界城市是人口密集地、“脑力密集型”产业集聚地、政治权力中心。司瑞福(Thrift,1989)认为,世界城市是大公司总部和银行总部集聚地。肯尼迪(Kennedy,1991)指出,世界城市应当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强大的财富创造力、就业增长力和满足高质量生活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