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患儿治疗2、4、8周有效率比较[n(%)]》
注:-表示无此项
观察组患儿治疗2周有效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2组患儿治疗4、8周有效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13025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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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30 |
作者 | 李士龙、钱玉芹、孙连峰、赵云东 |
绘制单位 |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