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纳税申报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除以上2种统计口径外,针对可加计扣除扣除的研发费用还需依据加计扣除归集口径进行费用归集。在汇算清缴时应向税务部门填报《纳税申报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见表7)和《纳税申报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见表8),上述研发费用数据均为依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归集。
图表编号 | XD0011292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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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0 |
作者 | 江根生、黄金萍、江洋 |
绘制单位 | 安徽博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安徽博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安徽博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